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80号)要求,经专利第一发明人申报,全体发明人同意,所在单位推荐,学校研究同意,拟推荐我校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完成的“一种正山小种烟熏专用燃料棒及使用方法”和“一种麻竹茎端诱导愈伤组织并获得再生植株的方法”2项专利申报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现将专利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社会服务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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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会服务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