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详见:http://www.nopss.gov.cn/n1/2022/1116/c431031-32567738.html。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申报公告,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1.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的工作安排,我校的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将《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1)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我处邮箱shkxc@fafu.edu.cn。
2.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纸质件材料:项目申请人于2023年1月5日至10日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8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相关材料在完成签字盖章审批手续后由项目申请人扫描上传至系统)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3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3.《申请书》中“九、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十、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意见”请先填好后再打印。
“九、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填写“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属实;本单位可以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审核日期填 2022年12月30日。
“十、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意见”填写:“申报信息属实,同意申报。”审核日期写,2023年1月10日。
4.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有需要请自行备份。
5.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等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甘右眉,联系电话:18649707939,联系地址:福建农林大学明德楼713。
附件:
3.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xlsx
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2).xls
5.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docx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