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现将申报农业农村部学科群重点实验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突出高效育种、耕地保育、智能装备、绿色生产等领域,新增一批重点实验室(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此次新增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为涉农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一般为中央级涉农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
(二)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应坚持“四个面向”,在本学科领域内具备组织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研究以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的能力,是业界公认的国内权威。
(三)专业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特色优势明显,具备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的能力,可以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依托单位应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具有良好的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条件与环境。
(五)依托单位应具备完备的科研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能够保证实验室运行经费,具有相应的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六)已在学科群内建设了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不再参与该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申报。
三、申报方式
请报单位请下载申报书(附件2),按要求填写。于12月14日下午4点前将申报书电子版(Excel文本)发送至邮箱1513807195@qq.com,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交至科技处平台科(明德楼813)。联系人:江惠民,联系电话:15759198511。
特别提示:因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迫,请意向申报的单位于12月12日上午前与科技处平台科联系,以免造成重复申报,也便于我处提前安排好后续申报工作流程。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合署)
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