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农林大党学工〔2021〕12 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1〕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班级(或专业、年级)民主评议、学院和学生处有关会议研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次分为:
1.特别困难(一档助学金)享受国家助学金4500元/年;
2.困难(二档助学金)享受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
3.其他困难(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可享受校院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等资助,具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资格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格。
现将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4日,如发现在认定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请于2021年11月24日前向校纪委、学生工作部、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如有其他异议的,请向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工作组反馈。
反馈电话: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91-83754361
学生工作部0591-83768840
校纪委0591-83789210
来访接待地点: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办公室
校纪委办公室
来信投递:校纪委邮箱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8日
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