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支持在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教师,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福建农林大学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农林大科【2020】12号)规定,现就2021年度福建农林大学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校杰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校杰青项目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二)年龄≤35岁(以申请当年1月1日为计算时点)。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我校在职在岗青年教师,且每人只能获资助一次。
(四)具有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已形成比较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在该方向有较深入的系统研究,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且未获得厅(省)级及以上青年人才培养项目(包括福建省高等学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
二、资助额度与考核方式
本年度拟资助校杰青项目不超过20项。每位申请人入选后可获得学校专项经费资助,自然科学类每人最多30万元、社会科学类15万元;资助经费按年度分期拨款(自然科学类10万元/年、社会科学类5万元/年),项目资助期限三年,资助期满后将对受资助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与考核。
三、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须按申请书格式要求(附件1)认真撰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向所在学院(或二级研究机构)提出申请。所在学院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学院将完整的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签章齐全)汇总后及时报送校科研院。
(二)校科技处、社科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评审采取申请人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主要根据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及申请项目的必要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结合学科建设需要择优提出建议拟资助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研究批准立项资助。
(三)获资助者须按照相关要求签订资助项目任务书,经校科研院审核通过后给予下达年度资助经费。
四、申报时间
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
1.申请人须承诺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有违反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相关规定,申请项目不得涉及保密项目。
2.校杰青项目为资助人才项目不设课题组成员(允许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鼓励申请人将研究生、本科生吸纳入研究团队参与科研课题的实验论证、资料整理等工作,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申请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交校科技处、社科处(合署)计划项目科(明德楼909),同时发送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kyc313@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学院校杰青申报汇总表”,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请材料。
附件:1.福建农林大学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划项目申请表(格式).doc
2.2021年度校杰青科研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格式).xls
福建农林大学科技处 社科处(合署)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