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新版)发布时间:2018-05-08作者:创建部门:人员机构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185号)要求,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见附件1)的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1、此次采取纸质方式结题,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

2、结题材料:

1)学院应报送《2018年上半年**学院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学院盖章)以及《2018年上半年**学院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中止、撤销汇总表》(见附件3)(学院盖章)。

2)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填报《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2014年度及之前立项的项目申请结题的,应附上“延期申请报告”写明具体的延期理由(学院领导审核并盖章),学院应在结题报告书的学院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公章。《财务决算表》应由财务处出具并盖公章。

3)相关附件佐证材料(论文、专利等),发表的论文要求应与项目研究任务相关、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要有一篇、论文必须按要求标注项目资助等方面。

3、关于项目延期、项目中止和项目撤销申请

1)项目已开始实施且资助经费已使用,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项目无法或无必要进行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中止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校科研院审核并报送省教育厅批准项目中止。

2)项目计划已下达但项目资助经费尚未使用,由于立题不当、技术骨干变动原因使项目无法或无必要进行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撤销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校科研院审核并报送省教育厅批准项目撤销。

3)在申请书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无法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延期申请、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给校科研院审核并报送省教育厅批准。项目只可以延期一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对2012年以前无特殊理由的到期未结题项目,校科研院将给予一定范围限制项目负责人申报当年省级项目资格,酌减学院当年申报省级项目指标。

二、各学院应及时将本单位结题材料汇总,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科研院项目部(明德楼909),逾期不予受理。

1、报送材料:项目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yunyu@fafu.edu.cn

2、截止时间:2018528

联系人:沈云玉,电话:0591-86396059

附件:1附件1:2018年上半年福建农林大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到期应结题清单.xls

2附件2:2018年上半年学院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3附件3:2018年上半年学院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中止、撤销汇总表.xls

4附件4: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doc

福建农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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